《费正清论中国:中国新史》是[b]费正清[/b]生平最后的一部著作。一九九一年九月十二日上午他亲自将这部书的原稿送到哈佛大学出版社,下午他的心脏病复作,两天后便逝世了。
  从五○年代开始,费正清在美国的中国研究领域中取得了领导的地位。关于这一方面,我已在〈费正清的中国研究〉(收在傅伟勋、周阳山主编的《西方汉学家论中国》一书,正中书局,民国八十二年)一文中有较详细的分析,读者可以参阅。在这篇短序中,我祇准备略谈费氏晚年写此书的背景,以为中译本读者之一助。
  费氏的史学专业限于中国近代史的对外关系方面;他在哈佛大学的教学工作也以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史为断。那么他为什么在垂暮之年集中精力写出了一部新的中国通史呢?
这里必须指出,早在三十多年前,他已与日本史权威[b]赖世和[/b](Edwin
O.Reischauer)合写了一部两厚册的东亚文明史——伟大传统与现代转变。其中有关中国的部分后来又单独合为单行本。这是他们在哈佛本科每年合教东亚文明概论一课的结晶。这是一部有深度而且流行很久的教科书,但是其中古代至唐宋各章是由赖世和执笔的,费正清则负责明清以下的近代和现代部分。这一背景大概也为本书的撰写提供了契机。
  其次,费正清的专业虽是中国近代、现代史,但是他一向承认中国文化不但连续不断而且自成一独立系统;如果不对中国的传统有所认识,便不能清理它的现代变迁。因此他对近代以前的中国史确有求了解的意愿。
  最后,这部书是他接受哈佛大学出版社的邀请而撰写的,按其时间,则正在这本新史既有中译本行世,其得失,中国的读者可以自作判断。序文不应该是书评,因此我不想说得太多,以致使全书为我个人的偏见所笼罩,对于作者和读者都有失公平。但是在结束之前,我愿意再补充几句话,说明此书的性质,以释中文读者可能发生的疑惑。……严格地说,它不是一般意义的所谓中国通史,从全书的详略取舍上看,费正清似乎也无意把它写成一部通史教本。他的叙述大体遵守着三条主线,即详近而略远,重政治而轻文化,取统一而舍分裂。最明显的是春秋战国和南北朝这两大分裂时期在本书中祇有一两句话提到而已。这当然不是写通史的态度。所以本书的主旨事实上仍在于阐释近代中国的发展及其未来的演变。至于其近代的部分则是作为历史背景来处理的。读者着眼于此,自可分辨全书的得失所在。但读者又必须参考他以前的著作如《美国与中国》和《伟大的中国革命》(《The Great Chinese
Revolution,1800-1985》,一九八六年出版),才能了解他的「晚年定论」之所在。
  费正清在本书中提出了不少有关中国史的论断,颇近于中国史学史上所谓「欲成一家之言」。但是他并非凭空发议论,而是以最近三十年来西方汉学的研究成果为根据的。全书正文中明引近人之说极多,这也不是一般历史教本的写法。本书之所以称为「新史」,这也是一个关键,因为它如实地反映了中国史专题研究在美国的新方向和新收获。例如本书第三卷(Part
Three)用「公民社会」的概念来说明中国现代化的一个方面便是日前一部分史学家讨论得很热烈的新问题。
  中国或日本的读者也许会对本书提出下面的批评:作者既未直接运用原始史料,也未参考中、日史学家的大量研究,因此其中论断的有效性是相当有限的。这个批评虽然有道理,但是却与本书的主旨不相干,因而是有欠公允的。费正清写这部书主要是以西方尤其是美国的一般读者为对象的,全面总结中国史研究并不在此书的设计之中。总之,费正清以八十多岁的高龄,孜孜不息地融会了近二三十年来无数西方研究的成果,写出一部条理清楚的大纲,直到死前两天才完稿,这种精神无论如何是值得钦佩的。对于东方的读者而言,这正是一册简明的现代汉学提要,其价值也是不可否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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